宁波市镇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根据本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和实施办法;研究制订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编制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
(三)综合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制定本区促进就业规划和劳动力市场规划;组织建立、健全全区相关的服务机构,拟定相应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综合管理全区的职业培训机构;负责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
(五)综合管理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协调、指导、规范劳动合同制度及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相关管理办法;负责指导企业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区级企业劳动模范。
(六)综合管理企业工资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工效挂钩、低工资标准、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负责审核区属企业工资总额;指导企业职工福利工作。
(七)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制定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规划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企业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
(九)承担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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